外媒引述知情人士稱,內地金融監管部門要求部分銀行在常規數據報告之外,額外向監管機構上交外匯交易量等數據。
消息人士稱,至少三家中資股份制銀行上月底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通知,要求提交外匯和貴金屬交易量歷史數據,包括即期和衍生品的季度、年度數據。境內商業銀行通常於每個季度之初向金融監管總局例行提交上一季度的運營報表,其中涵蓋外匯風險敞口等數據,與交易量數據有所不同。
知情人士並稱,7月時銀行系統內部並對一家城商行過於激進的外匯自營交易進行通報,該行第二季度自營與代客交易量之比大幅超過行業水平。2021年,由主要銀行組成的外滙自律組織曾倡議將這一比例限制在15倍或以內。
傳金融監管總局要求部分銀行提交外匯交易數據。(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