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管理規定》及《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學技術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執業備案管理規定》並將於本周二(8月1日)實施,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明確醫療人員在深合區執業的具體規定,並創便利條件容許西醫具備足夠條件下亦能夠申請於深合區設立診所執業。衛生局回覆稱,目前只能按照現有法律執行。
衛生局表示,根據《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 度》,澳門醫療人員資格認可登記屬永久性,無須續期,而執業註冊須 按法律訂定之條件進行續期。因此,已獲資格認可的澳門醫療人員在 深合區註冊執業,只要符合法律訂定的相關條件,亦可保留其在本澳 的執業資格。
鼓勵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
保險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另外,根據內地《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規定,鼓勵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
至於澳門西醫在深合區設立診所的安排,目前是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及《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四的規定,倘符合相關條件,包括取得內地《醫師資格證書》、在澳門執業行醫或在兩地連續行醫時間合計滿五年等,即可在內地城市設置診所。
深合區醫療管理系統將上線
管理方面,深合區有關部門將出台配套的規範性文件,明確操作規程、申請材料等內容,保障法規順利落地實施。其中,「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醫療管理系統」將上線,進一步加強對本澳醫療人員在深合區執業的管理與監督。
為支援有意到深合區就業的澳門居民,特區政府持續與深合區民生事務局緊密溝通合作,並積極配合及支持深合區有關勞動權益的宣傳活動。此外,特區政府現正與相關機構合作構建深合區勞動資訊平台,藉此提供關於職業安全健康、勞動關係及勞資爭議的相關法律及處理機制等內容,讓澳門居民可更深入了解自身的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