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雲南旅行社被曝禁止記者、律師等「敏感行業」顧客參團。(新華社圖片)
圖為雲南最大藏傳佛教寺廟群落「噶丹松贊林寺」,每年吸引上百萬遊客前來觀光。(新華社圖片)
近日有內地新聞從業者爆料,雲南部分旅行社「勸退」記者、律師等職業人士參團,引起網絡熱議。對此,有媒體調查後發現,由於憂慮被「挑刺」暴露行業貓膩,「導遊不收敏感行業顧客」的現象所在多有。法律界人士則指出,如果部分旅行社確實存在設置隱性條件,拒絕記者和律師參團,上述行為涉及職業歧視,侵犯了記者、律師等職業群體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這種現象是否普遍存在?澎湃新聞19日隨機找到十間經營雲南遊的旅行社,詢問「記者和律師能否參團」,其中七間旅行社表示記者律師可以參團;一間旅行社客服明確表示「無法接待」,另外兩間旅行社未明確拒絕,但表明公司「8月團期已滿」或「旅行社資源有限,接待不了」。
此前,內地新聞從業者李先生(化姓)在網上爆料,自己在某短影片平台上團購雲南遊,在與平台客服溝通出遊事宜時,多問一句:「有記者證是不是有優惠,免門票?」不料對方馬上來電核實其身份,甚至建議「不要跟團」,「說自己好不容易混上主管,冒不起這麼大的風險,這種旅遊團肯定經不起推敲…沒想到一句話斷送了我的雲南之旅」。
業內人士:律師懂維權記者善曝光
上游新聞記者之後詢問「昆明康輝旅遊」和「中國國際旅行社」客服人員,同樣因記者身份被拒絕參團。其中「昆明康輝旅遊」客服強調,是有些景點的導遊本身不願接待記者,這屬於行規。「中國國際旅行社」客服經理則表示,公司有規定,記者這些職業擺在這裡,導遊可能不接。
對此,春秋旅遊副總經理周衛紅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唯一能說的就是他(旅行社)心虛了,那就說明他的產品本身就不過關了。」周衛紅認為,記者和律師對自身權益比較關注、法律意識相對較強、容易報道不合規行為,如果這些人員被旅行社拒絕,那旅行社本身的操作可能涉嫌違規違法。
有從業律師指出,上述行為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充分知情權、生命健康權、財產安全權、選擇權,這些權利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經營者沒有選擇消費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