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文司表示,在評估工期、建築難度及公帑運用後,決定可能不在塔石新中央圖書館內設置公共停車場。
回顧歷史,新中央圖書館由構想到落實興建,過程可謂一波三折:由最早2007年選址於南灣舊法院,再到2020年落戶塔石舊愛都原址,箇中原因,除了改建舊法院難度較高外,其實就是交通問題。舊法院選址位於人流密集、泊車設施嚴重不足的南灣市中心地段,新館落成,人流集中下,南灣的交通擠塞狀況只會雪上加霜。當初政府也是以「減少市中心的交通壓力」為由,才會將選址改為舊愛都,同時也是由於荷蘭園目前停車場及泊車位較少、常年使用率高企導致難泊位的情況,所以在2021年時當局指會順應公眾諮詢中的意見,在館內設置停車場。然而,如今當局又以圖書館佔地面積較小、多挖一層地庫供給車位卻較少不合成本效益、加上近期已在華士古東側開放新車位為由,傾向不設置停車場,這難免會與公眾當初對新館的期望有所落差,故此目前有較多反響也可以理解。這在某程度上也不符合圖書館遷來塔石的初衷,因為塔石現有即將飽和的停車場,將難以滿足屆時的交通泊位需求,只怕新館日後又會為塔石帶來交通問題。
因此,當初既然是經過公眾諮詢決定要建停車場,當局現在又決定不建,在程序上實在有需要向公眾提供更多相關資訊及原因,再讓公眾表達意見,從而決定停車場的去留。而且,從長遠角度來看,當局亦應該正視荷蘭園區車位緊張的現狀,增設更多交通配套,方能使荷蘭園區能夠在藝文盛事中心定位上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