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廣東高溫天氣來得早,5月下旬以來已連續出現多輪高溫天氣。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廣東省進一步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機制的要求,近日,包括珠海市在內、全省開始對工業專變用戶執行今年的「尖峰電價」政策,峰谷分時,尖峰時段電價將在峰段電價基礎上上漲25%。
按照「尖峰電價」政策,對不同用電時段採取不同的電價,尖、峰、平、谷四個時段的電費比價為 2.125 : 1.7 : 1: 0.38。尖峰電價政策不影響居民家庭用電,但大工業用戶、普通工業專用變壓器用戶、以及安裝獨立電錶的充電樁家庭等均須執行該政策。通常,尖峰電價從7月起執行,但也不單只有7、8、9月執行,若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氣溫達到35℃及以上,則當天的上午11時至中午12、下午3時至5時相關用戶需執行尖峰電價。
供電企業舉例,如某代理購電使用者執行分時計費,原來用電集中在中午和下午時段,某月開始通過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將六萬度電的尖峰時段用電移至平時段,當月電費將減少48,156元(人民幣,下同);如果將尖峰時段的用電移至低谷時段當月電費將減少74,694元。
廣東全省開始對工業專變用戶執行「尖峰電價」政策,工業用電費用或上漲25%。(新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