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龍馬路夾心房屋項目預計可以提供約4,000個住宅單位,但外界普遍關注該項目的社區配套設施是否足夠。(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完善偉龍馬路夾心房屋項目的社區配套規劃。(資料圖片)
偉龍馬路夾心房屋項目預計可以提供約4,000個住宅單位,立法會李靜儀關注該項目的社區配套規劃,並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參考鄰近地區經驗,制訂不同區域社區設施的數量和設置的項目指標,避免重蹈過去石排灣公屋的覆轍。
李靜儀指出,城市規劃委員會今年5月討論偉龍馬路住宅項目的土地規劃,結果引起各界關注,因為該項目的土地規劃經過多次變化,最終仍以住宅為主,相關樓宇設計和建設方案亦隨之調整,戶數有所縮減,預計單位數量不足4,000個;而社會設施的面積較原來大幅減少,僅保留1,500平方米,當局回應指是要盡可能提供更多住宅單位。她又指,儘管新方案下仍有一定數量的社會和商業設施作配套,但該區屬於一個新社區且位置較遠,與其他已發展的大型居住社區和社會設施有一定距離,故其未來的配套應盡量滿足住戶的生活和出行所需。
配套設施不足易造成不便
李靜儀表示,類似的規劃問題過往亦曾發生,以當年石排灣公共房屋為例,剛入伙時亦存在公交路線和班次不足、商戶較少和社會設施遲遲未能落成,兒童遊樂及康體設施數量難以滿足居民等情況,令入住的居民大感不便,為偉龍住宅項目的規劃應避免重蹈覆轍。
為此,李靜儀提出書面質詢,她促請當局說明為何偉龍住宅項目的社會設施配套面積大幅減少的原因,以及說明在縮減面積後,有關公共設施和社會服務項目的分布和佔比。
冀參考香港制訂社區設施標準
李靜儀又指,現時本澳缺乏具體的土地規劃標準,尤其是居住密度大的區域,一直存在社區設施不足、設施落成時間滯後和商業配置有限、前瞻性不足和低估區內居民的生活和出行需要等情況。她建議,當局應參考香港等其他地區經驗,制訂不同區域社區設施的數量和設置的項目指標,以利規劃部門按照客觀考量標準決定興建的規模和次序,滿足社區發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