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發展基金今(3)日表示,考慮到疫情後本澳各類型活動增多、場地檔期需求增加等因素,決定延長2023年「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的受資助活動及項目的資助期,由原來的2023年12月31日延至2024年3月31日結束,但出版類的項目除外。
去年由於疫情關係,文化發展基金批准獲2022年「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的社團,延長活動及項目的執行至2023年第二季結束,相關活動順延舉辦。今年,考慮到本澳在疫情後各類型的活動增多、場地檔期需求增加等因素,因此,基金決定採取延期措施,除出版類的項目外,延長「2023年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受資助活動及項目的資助期3個月,即至2024年3月31日結束。相關的受資助社團將自動受惠,無須向基金提交延期申請。查詢請致電基金2850 1000或電郵dgaf@fdc.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