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修改,在資格審查機制、遏止違規行為、選舉管理流程方面作出諸多完善和優化,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保障澳門居民行使民主權利和優化澳門民主品質,推進澳門特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了堅定的制度保障。
落實「愛國者治澳」,完善政治資格審查,是這次修改兩部選舉法的重要內容。「愛國愛澳」是澳門從政者的政治倫理和法律要求。政治資格審查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要把「反中亂澳」分子排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之外,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和立法會議員都是由真正的愛國者擔任,確保澳門的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對參選公職者進行審查是世界各國選舉制度的通例。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進行政治資格審查並予以法律化、標準化和制度化, 是「一國兩制」實踐的時代產物和制度創新,符合澳門實際情況和澳門居民的根本利益。
兩部選舉法修改將有助於保障澳門居民更好行使民主權利。完善選舉資格審查等修法舉措,絕不是故意篩選候選人。愛國者的概念和範圍是廣泛的。只要是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區憲制秩序,全力維護澳門特區繁榮穩定,都有資格依法參加選舉。經過資格審查,排除的是少數「反中亂澳」分子。澳門廣大選民的選擇不會縮窄,反而會有更多真心為澳門好的愛國者進入選民視野,澳門選舉實踐和「澳人治澳」有更具體充實的內涵。
兩部選舉法的修改,不僅是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和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的需要,也是優化相關程序性規定,推動選舉制度設計更加科學合理的需要。打擊公然煽動他人不投票、投空白票或廢票行為,完善對違規公佈民意調查的罰則,優化組織提名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及在加強遏止違規行為和優化選舉管理流程方面的其他一些修訂,將進一步推進有關程序更加合理順暢,選舉更加公平、公正和廉潔,夯實澳門民主政治穩步發展的社會基礎。
對照選舉實踐中發現的問題,對選舉法作出與時俱進的修改,是澳門法律制定和修改實踐中的重要慣例,也是推動澳門選舉制度更加完善和居民民主參與更加優化的重要方法。兩部選舉法修改,將進一步推進澳門的長治久安、繁榮穩定和澳門特色「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取得更大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