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進行公開諮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新聞局圖片)
諮詢會上,各界別及市民代表踴躍發言。(新聞局圖片)
為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應對維護國家安全領域的新要求、新挑戰,進一步優化選舉環境及選舉程序,特區政府對現行的 《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提出若千修改建議,並制定了諮詢文件。透過今次公開諮詢,特區政府將廣泛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以進一步完善選舉法,使選舉制度更加符合澳門發展的需要,更加適應「一國兩制」 實踐的要求。
諮詢期內特區政府將舉辦八場諮詢會,其中六場為特邀場次,邀請對象分別有立法會議員、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各諮詢委員會成員,以及各範疇的社團代表等。另外兩場為公眾場次。截至今(28)日,共舉行五場界別諮詢專場及一場公眾諮詢會,近千名市民出席,逾百名人士在諮詢會上發言,他們一致表示支持修法,認為是次修法將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有利於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維護澳門的長治久安與繁榮穩定;政府就選舉程序相關問題提出的修法建議,亦可加強遏止選舉違規行為,優化選舉程序。
修法涵蓋三個方向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是次修法涵蓋三個方向:一是完善資格審查機制。優化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參選人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審查的機制,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審查上述人員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委員會發出的存在不擁護或不效忠事實的審查意見書具有約束力,對選舉管理委員會因應意見書作出有關人員不具被選資格的決定,不可提起聲明 異議或司法上訴,從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上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
二是加強遏止違規行為。總結過往選舉實踐的經驗,對《立法會選舉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優化,加強防範及懲處違規競選宣傳、擾亂選舉秩序的行為,以提升選舉品質,保障居民行使選舉的基本權利。在《行政長官選舉法》方面,亦參考《立法會選舉法》的規定作出完善,進一步預防和打擎選舉中的違規行為。
三是優化選舉管理流程。參考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提交的選舉活動總結報告提出的建議,對《立法會選舉法》有關禁止宣傳期間、提名委員會、候選名單的抽幾等一些程序性規定進行技術性修訂,使選舉程序更加合理、暢順。
加強打擊選舉違規行為
張永春強調,《行政長官選舉法》及《立法會選舉法》是居民行使選舉權利的重要制度保障,藉本次修法對有關法律制度作出優化,包括加強打擊選舉違規行為、完善選舉流程,可以有效回應社會對公平有序進行選舉的訴求,更好保障居民行使選舉權利。
張永春指出,為配合社會的發展,政府不斷完善選舉制度,今次修法方向主要完善資格審查機制、對煽動不投票、投白票行為刑事化,打擊擾亂選舉秩序的行為等。是次修法貫徹愛國者治澳的原則,以「國安」為主軸,修改《立法會選舉法》同樣建議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審查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認為隨著內外環境的變化,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面臨新的挑戰,有必要從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的角度完善選舉法。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公開諮詢期為6月15日至7月29日,為期45日。諮詢文本已上載至專題網頁(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諮詢會現場、行政公職局、法務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