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遊新聞報道,北京一名林姓女子2020年在北京某整形專科醫院做雙眼皮手術,術後一年覺得效果不佳,且手術部位出現不適摩擦感。經過協商,醫生為林女進行了兩次修復手術,但林女認為仍未達到雙方術前溝通的效果,且不適症狀持續,徹夜失眠。2022年,林女將院方告上法庭,要求醫院退還3,000元(人民幣,下同)醫療服務費,並槍斃主治大夫。
一審認為,林女對醫療美容效果認知存在差異與醫療美容行為存在損害後果系不同性質的法律事實,未提交充分有效證據對其主張予以佐證,應承擔不利後果,法院難以支持關於賠償醫療費的主張。關於林女要求嚴懲醫院、槍斃主治大夫一節,不屬於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範圍,法院依法駁回患者該起訴。
林女士不服判決,今年2月起訴至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並改變訴訟請求,要求醫院退還3,000元醫療費,賠償過錯損失和精神賠償共計20,000元,以及吊銷主治大夫執業資格。5月22日,二審法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北京一名女子不滿雙眼皮手術效果,要求法院槍斃醫生。(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