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21日從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一男子非法攜帶24公斤可卡因入境,被判處死刑。雖其認罪認罰,但涉案毒品數量淨重遠超判處死刑的標準,法院堅決判處死刑,體現了對大宗源頭性毒品犯罪堅決依法嚴懲的鮮明立場。
據報道,陳某某1998年移居巴西後染毒,時常吸食K粉、搖頭丸、海洛因等「嗨一下」,並多次向他人販毒。2019年,他在巴西生活期間結識的販毒集團人員讓其捎毒到深圳,承諾事成付酬。陳某某乘國際航班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入境選走無申報通道,未向海關申報任何物品,擬轉機赴深圳。
首都機場海關關員機檢時,發現陳某某行李箱中有很多奶粉罐,開鎖檢查發現:奶粉罐均用塑料薄膜包裹,又用多層防撞泡沫袋包圍,行李箱內還放有用來偽裝的巧克力、香煙、衣服等,箱外有一層紅色打包帶,密封得很好。
海關關員打開一個奶粉罐,裡面是用透明塑料袋密封的蜂膠味白色粉末,非普通奶粉味道,便用毒品試紙檢測,竟是可卡因。經查驗,陳某某兩個行李箱中共裝有內含可卡因粉末的奶粉罐30個,可卡因含量從57.5%到59.4%不等,淨重竟達24,138.7克,超過24公斤!陳某某被當場抓獲,毒品被全部收繳。
訊問中,陳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請求從輕處理。他表示,知道走私毒品後果,曾向朋友發消息「我是回不了頭的」、「拼了命多做事多掙錢,其他都不想,想多了會分心」。
北京四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行為已構成走私毒品罪,雖到案後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表示認罪認罰,但鑑於其走私毒品數量大,毒品含量高,社會危害性大,罪行極其嚴重,法院不予從輕處罰,最終判決其犯走私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陳某某認罪服判,未提起上訴。四中院報請北京高院覆核、最高法核准。核准後,陳某某被執行死刑。(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