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郭善如】立法會昨(20)日細則性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法案將於今(2023)年12月15日生效,期間政府會按步就班公布新版實體身份證式樣、相關行政法規等。當中有關身份證電子標識的相關條文,將於本(6)月30日生效,並將率先應用於兩閘門式自助過關,如關閘口岸。
現時的智能身份證技術及相關電腦系統已使用近十年,身份證的晶片技術及防偽特徵均需進行更新,亦須透過法律賦予身份證明局發出的居民身份證電子標識的法律效力,以配合政府推動電子政務。此外,法案建議自12月15日生效,意味新的實體身份證將會在12月15日正式發出,採取自然換證方式。屆時卡面上登載的資料會有修改,比如廢除電碼,並將部分身份資料放入晶片。在刑事責任方面,涉及盜用、竊取身份證資料等違反法律規定的刑事情況,新文本已清晰法人需承擔的刑責,包括罰金、由法院命令解散和附加刑等等。
會上,議員主要關注何時進一步擴展電子標識的應用場景。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指,公職局目前正做相關準備功夫,待市民慢慢適應使用電子標識自助過關後,再推動其他應用場景。包括醫療券、持續進修計劃等,將會按部就班推動。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待市民慢慢適應使用電子標識自助過關後,再推動其他應用場景。(郭善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