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深合區執委會發佈兩項有關澳門醫療人員在橫琴執業的管理規定,並將於八月一日實施,屆時澳門醫療專業人員,只要符合相關資格,可毋須再通過內地資格考試、短期行醫或執業的制度申請,即可依法取得深合區執業資格並提供醫療服務,拓展本澳醫護人員就業和發展空間,有利提升本澳醫療水平和大健康產業發展。一些醫療人員亦有意赴深合區就業或執業;但基於兩地制度規範存有差異,部分人對於以不同聘用方式在深合區工作的情況存有疑問,尤其關注薪酬福利和休息休假制度、參加社會保障、繳納職業稅和處理勞動糾紛等方面的規定和處理機制。另一方面,醫療人員若前往或被派駐於深合區執業,將涉及一系列醫療範疇和專業發展的問題,包括人員須定期接受繼續醫學培訓及考核的具體規定,以及於兩地分別接受繼續教育所取得的學分是否獲得互認、在深合區註冊的人員是否能保留澳門的執業資格及醫療服務提供者的保險安排等。另外,按管理辦法規定,合資格的澳門中醫生可以申請於深合區設立醫療診所並執業;有業界關注對於西醫的安排,希望政府可推動創設條件鼓勵些界發展等。期望政府多聽業界意見,向深合區反映有關建議,制定出針對具體細節的執行措施和指引,促進管理辦法更好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