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表示,今(12)日到媒體查詢,有人以南灣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的名義召集媒體座談會,就特區政府收回逾期未發展土地及法院對一宗刑事案件的判決加以評論。
特區政府回應稱,由於部分土地的承批人未能在25年土地臨時批給期限內依照法律及批地合同的規定發展項目,特區政府依法宣告有關土地的批給失效,當中包括南灣湖填海地的部分地段。就特區政府按照《土地法》的規定收回逾期未發展土地,有關承批人透過司法訴訟提出了爭議,目前已有的法院判決皆認定了特區政府決定的合法性,駁回了有關承批人的上訴,法院及時將有關判決的依據和結果向公眾披露。
對於有關人士提及的一宗刑事案件,特區政府重申: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法院施加壓力而企圖干預法院的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