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律服務業扶持辦法》7月1日起實施,合資格法律服務機構最高可獲800 萬元扶持資金。 (資料圖片)
深合區法律事務局認為新政有助深化琴澳法律服務的「軟聯通」。圖為橫琴新區法律服務中心。 (橫琴在線公眾號圖片)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律服務業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上周五(9日)正式印發,對符合條件的法律服務機構提供落戶獎勵、辦公用房租金補貼、非訴解決爭議機制支持、發展規模獎勵、高端法律服務獎勵、舉辦法律活動扶持等多方面的扶持,扶持資金最高達800萬元(人民幣,下同),措施將於下(7)月1 日實施。
據悉,《扶持辦法》是深合區揭牌以來的首個綜合性法律服務業扶持政策,不僅適用對象廣,而且扶持類型全、涉及業務細。此外,還設置了扶持上限,同一法律服務機構同一年度內獲得本辦法規定的扶持資金總額不超過800萬元。
在適用對象方面,《扶持辦法》將律師事務所(含分所)、聯營律師事務所、境外律師事務所在深合區設立的代表機構、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查明、商事仲裁、商事調解等法律服務組織或機構等物件均納入扶持範圍,覆蓋面更為廣泛。
落戶獎勵50 萬元起
「落地即扶」的扶持方式是《扶持辦法》的亮點之一。其中,港澳知名律師事務所與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組建的兩地或者三地聯營律師事務所可以申請落戶獎勵200萬元。其他港澳律師事務所與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組建的兩地或者三地聯營律師事務所可以申請落戶獎勵150萬元。被評為「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的總所落戶可以申請落戶獎勵200萬元;其分所落戶且上一年度在深合區的主營業務收入不低於100萬元的,可以申請落戶獎勵50萬元。境外知名律師事務所在深合區設立代表機構的可以申請落戶獎勵150萬元。
發展規模獎勵方面,對主營業務收入首次分別達到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的深合區法律服務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200 萬元、300萬元獎勵。對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不低於20%的法律服務機構,按照其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額的5%給予獎勵;每年每家法律服務機構最高獎勵200萬元。
深合區法律事務局表示,新政有助推動法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制度體系系統集成,不斷深化粵港澳大灣區、琴澳法律服務的「軟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