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季即將到來,前年剛剛竣工的內港北泵站遭審計署揭發,由於跨部門溝通不足,花費逾億公帑、歷時11年完工的泵站排澇能力不足,原應採用20年一遇降雨強度的排撈標準,卻只採用了十年一遇的最低標準,導致工程效益遠低於預期。對此,有工程師表示,若能把泵站內四台泵做升級,加上周邊舊渠改善及內港南、筷子基北泵站啟用,相信仍能達到20年一遇的標準。【本報記者郭善如報道】
審計署上周五公布《內港北雨水泵站箱涵渠工程的建設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揭露前民署事前在排澇標準選用上,未有諮詢工務局或作專門研究;工務局則早知悉內港區應採用20 年一遇降雨強度的排撈標準,卻未有將研究報告寄予前民署知悉,審批內港北泵站施工計劃時,對工程只採用了十年一遇降雨強的排撈標準沒有提出意見。
報告指出,政府於2010 年施政方針中提出需重點解決舊區水浸問題,但在內港北雨水泵站卻花費六年選址,導致工程較預期足足延遲七年。原定於2014年完成,最終延遲至2021 年才竣工。
報告:未能應付水浸長期需求
現行法規定工務局有責任對排澇標準進行把關。然而,局方已於2012 及2017 年透過兩份研究報告,知悉內港區應採用20 年一遇降雨強度的排澇標準,局方不單未有將研究報告寄予前民署知悉,且在2017年3 月上呈行政長官核准同意採用該排澇標準的情況下,在其後審批內港北泵站施工計劃時,對工程只採用了十年一遇降雨強度的排澇標準沒有提出意見。
內港泵站選址周邊地區,在地勢上屬全澳最低點,亦是整個內港區排澇壓力最大的區域。內港北泵站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對下游排水管道進行更換、新建箱涵渠及雨水泵房,以及封開沿岸兩水排放口。審計署指出,內港北泵站在2021 年5 月底竣工,但同年6月1 日一場暴雨後該區仍出現嚴重水浸。由此可見內港北泵站本質上根本未必能應付水浸的長期需求,所投人的公帑亦未能發揮最大效益。
報告直言,治理水患是多年來施政方針明確提出的工作承諾,但是次審查所揭示的問題,反映相關部門統籌不善、管理不當。相關部門應作出全面認真的檢討,制定有效措施改善報告提及的所有問題,確保基礎建設能達至預期的目標。
工程師:可升級水泵彌補
工程師陳桂舜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難以理解兩個部門是如何溝通得出的結論,但有關內港北泵站在技術層面上,使用十年標準而非20 年標準的設計並非不可逆轉。
首先是內港北泵站現時是四台泵,陳桂舜指,三用一備,按計算三用應該在十年至20 年一遇中間,即16 年一遇左右,加上第四台備用泵可接近20 年一遇的水平,箱涵渠本來設計就是50 年一遇,但周邊多條雨渠都是舊渠,部份更是清污混合渠,要改善後才能發揮到設計下的效能。
另外,內港北上下連接的內港南和筷子基北實際上是同一組渠網,混合三個泵站計算後,總體是否能符合20 年一遇的水平,最後真係未達到標準,差距也不會太大,不需推倒重來。建議當局可把四台泵的部份升級,換一個級別較大的泵便可。
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工程師徐承康表示,治水工程橫跨界面大,工期長,存在眾多技術難點,並非易事,惟期望各部門之間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減少公共部門之間行政程序所花費的時間,合力共助此類大型基建項目能夠更接地氣、更有秩序地落成,令內港區域一帶,無論遇到暴雨、颱風,或是天文潮等引致內港水浸的情形,都能一勞永逸地徹底解決掉,滿足內港街坊日盼夜盼了許多年的心願。
內港北雨水泵站不僅延遲完工七年,排澇能力也遠低於預期。 (郭善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