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澳門理工大學法律制度》法案和《澳門旅遊學院法律制度》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
為配合特區政府高等教育事業發展方向,推動粤港澳大灣區教育高地建設,提升公立高等院校人事制度和聘用制度的靈活性,提高招聘優秀人員的競爭力,特區政府制定有關法案。兩部法案均設過渡規定,其中旅院人員採取「新人新制,舊人舊制」。而理大所有人員將適用新制,但政府强調兩部法案均規定原有權利及福利不會因適用新通則而減少。旅院及理大人員均適用私法勞動制度,受專有人員通則約束。
當中,理大可同時參照鄰近地區招聘一流學術人員的人力資源市場標準,以聘請國際知名學者來澳教學及研究,促進本地科技創新發展和提升辦學水準。澳門旅遊學院代院長羅曼儀表示,過去三年受疫情影響,外國老師應聘情況有所減少。是次人員的薪資制度和福利不會有任何變動,只是合同形式有所改變。(編輯:郭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