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發行法律制度》獲細則性通過,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法律制度為數字形式貨幣提供法律上的空間,數字貨幣為世界各地未來跨境結算、支付帶來嶄新模式,本澳暫時未有相關時間表,又稱法案通過後才能發行紀念紙幣,而發行時會透過特區公報刊登。
鑑於訂定發行貨幣制度實施超過27年,自生效至今未作任何修改。為配合澳門發展和回應社會需要,有必要廢止法令並制定一項新的法律以規範有關事宜。旨在令澳門的貨幣設立及發行法律制度更加全面,與鄰近司法管轄區尤其是內地和香港的經濟環境及法律制度互相銜接 。
李偉農表示,數字形式貨幣是全球大勢所趨,未來跨境結算及支付的嶄新模式,法案亦會預留未來設立數字形式貨幣,但目前暫未有時間表。他强調法案會通過結合議員的意見制作指引,同時亦會檢討過去指引的同時思考未來增加電子申請方式,但強調要平衡貨幣價值,保障管理及金融穩定。
另外,有關《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中,咪錶僅接受電子方式支付的問題。李偉農回應問題指,咪錶是特別的規定,考慮到便利和快捷等因素。
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守信補充稱,法案通過後金管局會在官方網站上載相關指引,但強調法定貨幣類似區旗、區徽,是主權體現,必須尊重法定貨幣的嚴肅性。將來指引清晰,批准原則是維護法定貨幣尊嚴及完整性,複製或仿製物不可與真實貨幣產生混淆,尺寸要大於或少於實際貨幣的尺寸,且標明是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