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府事故調查組日前通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橫琴台商總部大廈(主體工程)項目『3·25』較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
去(2022)年3月25日8時37分許, 深合區橫琴台商總部大廈(主體工程)項目建築工地發生一起較大坍塌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五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471萬元。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翼緣板和腹板厚度未達到20a工字鋼標準的兩條工字鋼梁搭建的鋼筋周轉平台上,3月24日晚吊運到平台的鋼筋在未搬離前,25日早第一吊鋼筋集中堆放在北側工字鋼梁上。疊層、偏北堆放的鋼筋導致北側工字鋼梁上翼緣板發生局部彎曲變形,腹板隨之屈曲,北側工字鋼梁失穩下墜;北側工字鋼梁失穩下墜帶動南側工字鋼梁失穩破壞,導致整個平台垮塌故。
在此次事故的主要教訓中,事故調查報告提到,台商總部大廈公司項目部未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未明確建設單位項目部相關人員安全管理職責。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項目上存在的人員配置問題未提出整改要求,對施工現場長期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未有效消除。
事故調查報告顯示,建議將上海寶冶公司事發項目部實際負責人(報建技術負責人)陳波,上海寶冶公司事發項目部工程部部長、施工主管李玉康,廣東明正公司事發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黃章湘,福建高刻度公司事發項目土建工程現場負責人鄭志煌,福建高刻度公司事發項目土建工程現場安全員黃承約五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建議對台商總部大廈公司、上海寶冶公司等五家公司,楊永祥、劉柄進、高武久等14人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