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因不當安裝及使用燃氣熱水爐而導致的意外,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經聽取消防部門及業界的意見後,制定了《燃氣熱水爐銷售及供氣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推動燃氣營運實體及燃氣熱水爐售賣實體遵從及配合落實。
為加強業界對《指引》的理解和遵守,經科局近日聯同消防局到本澳30多家燃氣熱水爐售賣商戶詳細講解《指引》內容,並要求燃氣熱水爐售賣實體定期記錄銷售、安裝及上門進行室內安全檢查等資料。
《指引》重申燃氣熱水爐的相關法律規定,包括禁止在本澳進口、供應、售賣或安裝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燃氣熱水爐的安裝技術標準、產品標準及相關技術規範需符合第27/2021號行政法規《建築物燃氣設施的技術規範》的規定。
燃氣熱水爐的安裝及維修保養,必須由合資格的公司進行。為確保安全,燃氣營運實體如認為有關燃氣設施存在安全問題,可不予提供服務。此外,為使業界掌握用戶安全使用燃氣熱水爐的情況及保持完整紀錄,燃氣營運實體及燃氣熱水爐售賣實體需定期對銷售、安裝及上門進行室內安全檢查等資料進行記錄。
居民如發現燃氣熱水爐有故障,應即時通知合資格公司維修,並須配合有關公司的定期檢查。有關《燃氣熱水爐銷售及供氣指引》的內容可參閱經科局網頁 ( https://www.dsedt.gov.mo) 或掃瞄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