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級法院駁回吳謝宇上訴,維持死刑判決。 (網絡圖片)
北京大學學生吳謝宇2015年在福建福州殺害母親,並將屍體用大量塑膠膜層層包裹,直至半年後親戚登門才揭開真相。去年一審吳謝宇不服判死提出上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昨(30)日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公開宣判稱,吳謝宇因自己的錯誤認知產生殺母惡念,作案前精心預謀,準備作案工具,謀劃殺人手段以及對作案現場的布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極其殘忍,作案後偽造謝某某筆跡製造謝某某存活的假象騙取親友錢款,網購他人身份證件並毀壞隨身手機卡以逃避偵查,將騙得的錢款用於揮霍,毫無認罪、悔罪之意,行為嚴重挑戰法律,違背倫理道德,踐踏人類社會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綜合全案證據,被告作案時具有完全的辨認和控制能力,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29歲的吳謝宇是北京大學學生。據一審調查,吳謝宇在其父病故後,認為母親謝天琴已失去生活意義,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母親的念頭,並網購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趁母親換鞋之際,用啞鈴猛撞其頭部及面部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