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務局今(29)日公布《東區-2詳細規劃草案諮詢總結報告》,在東區-2土地使用和利用條件方面,草案提出以居住、公用設施、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等作為主要的土地用途,對此,表示「認同」的意見佔71.5%(211條);表示「中立」的意見佔23.7%(70條);。「不認同」意見中(14條),有質疑規劃土地用途以住宅為主會導致缺乏多樣性、綠地用途缺少都市規劃策略性,及擔心將來更改綠地用途等。
對於草案提出東區-2土地須配合特區政府整體房屋政策,規劃公共房屋、其他房屋用地方面。,當中表 示「認同」的意見佔51.3%(161條);表示「中立」的意見佔37.6%(118 條)。「認同」意見主要支持東區-2 規劃的公共房屋、其他房屋用地, 認為有助緩解居民「上樓難」問題,亦有意見認為東區-2 居住用地的規劃可有效推動都市更新,即預留大量房屋作都市更新的置換房。「不認同」意見包括不滿居住用地過分集中及公共房屋數量過多,亦有意見認為在該區建經屋對解決基層居住問題幫助不大。
意見指打造商圈助中小企發展
至於草案提出東區-2土地以獨立用地、住宅裙樓和地下空間作發展模式打造商圈產業佈局,為中小企業提供發展空間。表示「認同」的意見佔52.6%(171條),表示「中立」的意見佔40%(130條)。「認同」意見明確支持商圈的發展可透過獨立用地、住宅裙樓 和地下空間等模式進行推動,認為可為中小企業創造機遇。「不認同」 意見有指現時商圈產業佈局造價過高、擔憂地下街發展前景。
逾12%意見不認同打造「學校村」
對於草案提出在東區-2打造「學校村」,表示「認同」的意見佔51.1%(158條);表示「不認同」的佔12.6%(39條),「認同」意見認為「學校村」的建設可透過周邊教育設施、康體設施相結合進行推動。「不認同」意見,較多指東區-2不適宜建「學校村」,認為中小學過度 集中將導致交通壓力無法承受,亦有意見擔心「學校村」共用設施會增加設施維 修率、「學校村」的建設會阻礙學生的個人認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