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有不少標榜「宜商宜住」的樓盤。(網絡圖片)
擁有特殊性質的公寓完全不屬於住宅,甚至有些是只能用於辦公。(網絡圖片)
除了城市規劃、發展價值之外,買家一定要留意物業的產權性質。灣區有不少標榜「宜商宜住」的樓盤,因為擁有成熟的商務環境和完善的生活配套,激起不少港人的購買慾。但如果遇到這些樓盤時一定要慎重考慮,這類公寓和住宅完全是兩件事,他們在產權年限、用途、價值等都大不相同。一般公寓的產權僅有40至50年,而且很多公寓的設計,並不是為了居住,所以往往有很多規則不夠人性化,如不可明火煮食、電費計算更貴等,長期下來生活的便利度和舒適度將下降。
而且,公寓也有分為酒店公寓、商務公寓、產研用地類公寓等,這些擁有特殊性質的公寓完全不屬於住宅,甚至有些是只能用於辦公。
另外要注意的就是安置房和回遷房。安置房那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按照相關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五年之內,不得上市交易。現實生活中,因為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被拆遷人往往都會獲得配建的安置房。
至於回遷房,那是開發商徵收土地時,賠給回遷戶的房子。回遷房本質上就是商品房,擁有房產證是可以正常上市交易的。在城市化進程飛速推進的深圳,很多小區都存在有回遷房,比如誕生了大批千萬富翁的深圳大衝村舊改,都市花園、新城花園等都是都是村民的回遷住宅。
所以大家在灣區買房前一定要先確定樓盤是否屬於住宅,產權性質要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