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表示,透過恆常食品抽檢,分別於「南國桃園燒味」及「金櫻小食店」抽取的一款豉油皇雞樣本,檢出含單核細胞增生性李斯特氏菌。市政署已即時跟進,並勒令停售及停產涉事產品,要求整頓生產及銷售流程。市政署將會對涉事場所及問題食品進行複查複檢,以保障食品安全。
經調查,檢出李斯特菌的食品樣本由位於和樂坊二街的「金櫻小食店」生產,並供應予位於工業街的「南國桃園燒味」銷售。市政署於上述兩場所抽取的「豉油皇雞」樣本,均檢出單核細胞增生性李斯特氏菌。按《GL 009 DSA 2015 即食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達到「不滿意」級別。
就現場環境所見,其製作及銷售食品的環境衛生條件欠佳。市政署已根據《食品安全法》對涉事兩間生產及供應場所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勒令停止供應及生產問題產品,並要求檢視及整頓有關產品的製作及處理流程,直至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及通過複查複檢。同時,要求場所負責人安排員工修讀「食品衛生督導課程」及「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基礎班」,以加強人員對處理及製作食品的衛生意識。
李斯特菌可在冷藏低溫下生存和繁殖,但徹底加熱可將其消滅。進食受李斯特菌污染的食品可致病,受感染者通常會出現發熱、肌肉疼痛、頭痛、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病徵。初生嬰兒、長者和免疫力較低人士可能出現嚴重的併發症,甚至死亡。(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