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梁鴻細提出有關本澳居民落戶橫琴「澳門新街坊」的書面質詢。
他表示,現時深合區多項惠澳政策陸續出台,如何將政策精準且快速落地成為關鍵;如何吸引方便澳門居民赴琴生活也是重點。
他提出三點質詢,包括第一,居民購置「澳門新街坊」物業,會否影響其購買經屋的資格?另外,本澳居民購買「澳門新街坊」的資金將如何進入內地?又因本澳與內地息率有差異,居民應以哪個地區的金融法律為準,計算相關置業成本?由於本澳銀行相對熟悉居民的信貸資訊,居民可否向本澳銀行申請相關物業按揭?他日轉售「澳門新街坊」物業時,相關資金是否能悉數返回本澳,會否受內地外滙管制影響資金進出?
第二,本澳居民於深合區的用戶電訊權限是否與本澳相同?互聯網資訊的輸入與釋出,從屬本澳還是內地相關法律規管?抑或在深合區內有特別的法律法規,屆時深合區居民的資訊權限趨同本澳?
第三,《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第五條明確,「合作區率先在改革開放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大膽創新、先行先試,自主探索。」本澳不少家庭為雙職家庭,平日家務或育兒工作,都有賴家傭支持協助,又因經濟因素考慮,大都選擇聘用外籍家傭,若家庭決定赴琴生活,原已聘用的外籍家傭,是否可以跟隨僱主一同搬入深合區生活?兩地政府是否已就相關情況磋商,以研擬政策或方案?
政府回應表示,「澳門新街坊」位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根據《關於金融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在符合自用、自住實際需要原則下,為符合條件的澳門居民在深合區內購置或出售商品房給予匯兌便利。目前,澳門居民除可在橫琴的金融機構辦理按揭貸款外,亦可向開辦內地物業抵押貸款業務的澳門銀行辦理相關物業按揭業務。
由於兩地的利率走勢以至每家金融機構提供的產品都會有所差異,包括計息標準及還款期限、方式等,借款人可先作多方面了解,選擇適合自身還款能力及計劃安排的產品。
有關質詢提及澳門居民購置橫琴「澳門新街坊」物業,會否影響購買經屋資格的問題,房屋局表示,經第13/2020號法律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已經對「經濟房屋申請要件」作出規範。
此外,郵電局表示,深合區內提供電信服務,須受內地相關法例規範。近期深合區相關部門和該局已有交流,以促進「澳門新街坊」內所使用的互聯網服務趨同於本澳。
至於最後的問題,現時本澳家庭聘用外籍家傭須符合第21/2009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的規定,該法律的標的是為訂定聘用外地僱員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提供工作的一般制度,而有關的外籍家傭應為其僱主在澳門特區內提供工作。為有序落實推動深合區建設,營造趨同澳門的宜居、宜業、宜商的生活環境,本局將持續與深合區相關機構保持緊密溝通,共同探討便利澳門居民在横琴生活、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