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初期申請以「高級專業人才」為主

高勝文倡三方面綜合完善人才政策
17/0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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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勝文倡三方面綜合完善人才政策

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擬於7月起生效,預計第三季會有序開展人才引進計劃申請。跨領域學者、國際(澳門)學術研究院政策研究主任高勝文表示,《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出台後,使人才發展委員會擴充職能,涵蓋人才培養、人才回流和人才引進等範疇,法案設有「高端人才計劃」、「優秀人才計劃」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相信可配合特區政府「1+4 」適度多元發展策略,滿足未來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會展商貿和文化體育等四大重點產業發展的人才需求。

他指出,現階段雖已開通「人才引進制度資訊專頁」,方便對制度有興趣人士瀏覽相關資訊,且政府簡化「高端人才計劃」審批程序,建議直接送交人才引進評審委員會發表意見,並編製人才引進名單,而「優秀人才計劃」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申請,將由專責小組審議決定是否納入首輪名單。因此,他認為在法案生效初期,受申請系統調試需時、配套法規有待跟進、人才資源配套有待完善、「新人新制、舊人舊制」等因素影響,預料初期申請人數不多且以「高級專業人才」為主。

而隨着全球人才競爭的進一步激烈,世界各地均引發人才爭奪戰,在人才爭奪戰中,澳門既要面對日本、新加坡、以及其他國家及著名灣區的挑戰,也要面對國內城市,特別是粵港澳大灣區內其他城市的挑戰。但現時澳門在吸引人才方面,只以低稅制、15年免費教育、醫療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為主,從人才爭奪「主動性」及「吸引力」方面考量的話,和國家或地區相比,澳門在吸引人才方面並無太大優勢,需進一步加強與完善。

另外,高勝文更關注如何同步落實人才培養與人才回流政策,在人才培養方面,應大力支持粵港澳高校合作辦學,在建設「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的基礎上,長遠推進「粵港澳科技創新教育走廊」的建設,從而構建「國際教育示範區」,以培養緊缺人才;在人才回流方面,繼續圍繞提供資訊、緊密聯繫、完善制度、創造機會四大方向,實行更積極、更開放及更有效的人才回流機制,使回流人才在落戶、工商登記、稅收、停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學、購房、醫療、公共文化等方面得到優質的服務。使之綜合完善人才政策。

高勝文表示,應朝四大方向實行更有效的人才回流機制。 (受訪者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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