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昨(16)日繼續審議《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一常會主席李靜儀會後透露,政府希望部分條文能提前於6月通過生效,尤其是居民身份證的電子標識,以配合今年推出的電子通關服務,至於法案的其他條文則計劃今年年底生效,但仍視乎法案在立法會的審議進度。
李靜儀指出。會上有委員關注法案的具體生效日期,政府代表回應稱,考慮將法案分兩階段生效,首階段配合即將推出的電子通關服務,計劃將法案部分條文提前於6月生效,包括電子標識的相關條文,以及刑事責任和資料互聯,以提高行政效率,其餘條文計劃在今年年底前生效。她表示,仍需視乎法案的審議進度,由於時間緊迫,委員會爭取儘快完成討論,將法案送交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審議。
當法案通過生效後,居民可以透過在「一戶通」出示身份證的電子標識,等同出示實體身份證,透過政府部門的資料互聯等辦理各種服務。
換證安排方面,新一代居民身份證預計在年底推出,採取自然換證方式,即到期換證。若屬於身份證遺失、損毀或其他合理原因可提前換證。計劃推出網上續期身份證服務,將增加辦證、取證的途徑,不論人工或自助形式,以方便居民。
李靜儀稱,法案關於個人資料處理條文方面,新增了資料互聯的方式,以提高行政效率。修法清晰了法院、檢察院司法官及刑事警察機關可採用包括資料互聯在內的任何方式輔助查閱及處理有關資料。
她引述政府解釋,現行制度下,司法官及刑事警察機關基於訴訟或偵查的目的,有權查閱參與人的民事身份資料,毋須取得當事人同意。是次新增資料互聯方式,可提高行政效率及實現無紙化。
配合今年推出的電子通關服務,法律擬分兩階段實施。(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