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制裁風險

航運與華企合同加入終止條款
16/0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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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運與華企合同加入終止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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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運與華企合同加入終止條款
航運與華企合同加入終止條款

一些航商為說服中國國有造船公司接受終止條款,願意先期墊付船款。( 東方IC圖片)

航運集團擔憂,中國被制裁的風險正在上升。 (東方IC 圖片)

隨著地緣政治風險逐漸發酵,航運集團與中國造船、金融、貿易相關業者訂定合同時,開始陸續要求加入「提前終止條款」,防範一但西方國家對中國實施制裁時,航商得以全身而退。

俄烏戰爭嚴重影響全球海運及船東,航商受到監管機構、銀行和保險公司更嚴格的審查,也更易被制裁波及。為了預防美中緊張局勢釀成的下一波衝突,以致再度影響營運,航商正要求中國企業在合約中需有提前終止條款(break clause),以在事態惡化時脫身。

英國《金融時報》報道,四大海商法律事務所的資深律師表示,目前航商在與中國造船業者、金融機構及租船的貿易商談判相關合約時,通常會要求這類「預先訂做條款」(bespoke clause),以便在西方國家對中國制裁時,航商能得到更明確的保障。

航商被迫二選一

中國和其他國家每日運輸數十億美元的貨物,且中國每年造船數量也是全球最高。四家匿名海事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律師透露,航商現在與中國造船廠、租船商或貨運服務貿易商打交道時,都會要求合約內添加提前終止條款來保護自己。

航運業內合約過去通常已包含類似條款,允許航商在交易可能違法的情況下不必履行,但這類條款不一定適用於制裁。HFW律師事務所的航運和制裁專家馬丁(Daniel Martin)則說,制裁往往是突發的,這讓航商被迫二選一:履行合約但違反制裁,或守法但背棄合約。

英國克萊德律師事務所航運業律師墨菲表示,「人們事先沒料到西方對俄羅斯的制裁規模會如此之大」。這種情況也促使業者擔憂美中緊張升高,及共軍對台灣採取軍事行動,從而促使西方制裁中國的可能性。

墨菲表示,「中國在貿易體系的系統性重要地位,遠非俄羅斯可比,因此西方很難對中國實施相同的制裁。但世事難料,我們必須有所準備」。隨著地緣政治風險逐漸發酵,航運集團與中國造船、金融、貿易相關業者訂定合同時,開始陸續要求加入「提前終止條款」,防範一但西方國家對中國實施制裁時,航商得以全身而退。

或需墊付先期船款

律師表示,即使在俄烏戰爭之前,由於美國已對中國科技業者採取管制措施,且共軍在台海擴大演習,已引起美國可能制裁中國中國的說法。律師指出,造船業與中國崛起有一定的關聯性,因此中國的國有造船公司經常被列在制裁「清單之首」。

律師表示,航運業者很難在合約中增列此一條款,因為造船業「通常是準國有企業,政府不喜歡這項條款」。一些航商為取得中方的同意,已做出妥協,例如中方若願意增列制裁條款,則航商同意多付先期船款。但由於中國承造愈來愈的專用貨輪,因此一旦中止合約,中方很難將承造的貨輪賣給其他航商,因此中方不打算接受制裁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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