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場鬥毆案警方前日再拘捕五名涉案人士,全部為逾期居留。(司警提供圖片)
司警重申,絕不容許任何暴力打鬥行為,必定嚴加打擊、追查到底。 (司警提供圖片)
「五一」娛樂場鬥毆案昨日舉行特別發布會,司警聯同治安警向外界公布,鬥毆事件共涉及13人, 大部分來自山東,已全部被捕,他們將被禁止進入本澳賭場兩年,同時被禁止入境本澳一至五年不等。【 本報記者郭善如報道】
本月1 日勞動節當天凌晨,本澳某娛樂場發生多人鬥毆事件,畫面被人拍下上傳網絡,造成廣泛的傳播。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事件嚴重打擊澳門的形象。
案發後警方立即拘捕涉案八名男女,並於前日在中區一酒店內拘捕其餘五名涉案人士,五人均為逾期逗留。司警表示,已就案件通報博彩監察協調局,對涉案13人將作出禁止進入本澳賭場,為期兩年的措施。司警重申,絕不容許任何暴力打鬥行為,必定嚴加打擊、追查到底,並會使用所有可行的法律工具,令作案者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執法和監管部門會聯同相關企業全面檢視娛樂場的安保工作,將進一步完善通報機制,增強應急能力,盡力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拍攝影片違反娛樂場禁止錄影規定
被捕人士當中五人現被禁入境四年,另外五人同為逾期逗留人士,均被禁入境五年。另外,事發時在場叫囂附和的兩女一男亦被禁入境一年。另外,有關案件已呈報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所有涉案人士將被禁入賭場兩年。有關網上流傳的涉案影片,或違反本澳禁止賭場內錄影的規定,司警稱目前正調查跟進,並會要求網上流傳之影片下架。
兩男女叫囂附和禁入境一年
治安警表示,因涉案人士在娛樂場內打鬥,明顯對公共安全和秩序構成危險,加上打鬥片段在網上廣泛流傳,也對澳門的形象產生負面影響。其中八名涉案者於本月2日,由司警移交治安警出入境管制廳,已依法廢止八人的逗留許可,並遣送離境;其中五名涉案男子因涉嫌作出刑法典第137條「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被開展四年的禁入境程序;另有兩名涉案男女,因在娛樂場內沒有加以阻止打鬥,且叫囂附和,令場面更加混亂,因此亦被開展一年的禁入境程序。在本月3日,司警再截獲涉案的五名在逃男子,有關人士除涉嫌觸犯「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更逾期逗留本澳,將被開展五年的禁入境程序。
警方公布,涉案13名男女,包括11男兩女。其中一方分別姓孫,45歲;姓張,35歲;姓李,42歲;姓靳,41 歲;姓呂,41歲。呂某為商人,其餘四人無業。另一方分別姓康,37歲;姓秦,22歲;姓牛,29歲;姓王,22歲;姓楊,48歲。康某為商人,楊某為金融業經理,其餘三人無業。上述五人已逾期逗留一至三個月,康亦涉及收留罪,司警會另外立案調查。
三名涉案人士(證人)分別姓牛,54歲,金融業經理;姓張(女),44歲,律師;姓王(女),26歲,無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