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指正有序推動《傳染病防治法》修訂工作。圖為疫情期間當局把24小時門診改建成急診病人暫留區。 (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促進當局適時檢討《傳染病防治法》。(資料圖片)
《傳染病防治法》實施將近20年,期間本澳經歷了非典型肺炎和新型冠狀病毒等重大疫情。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適時進行檢討。衛生局局長羅奕龍回覆稱,衛生局正就優化《傳染病防治法》進行全面審視,並會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有序推動修訂工作。
李靜儀指出,本澳新冠疫情趨向緩和,部分防疫措施已放寬,但當局曾提醒,數月後當居民免疫力開始降低時,可能會再現疫情高峰,加上全球不時出現各種新型病毒,例如去年列為法定傳染病的猴痘病毒,對本澳帶來公共衛生和防疫的風險。李靜儀呼籲當局應吸取過往在應對大型公共衛生事件中的經驗,適時檢討《傳染病防治法》,包括該法是否能有效落實各項措施,以及處罰制度等。
羅奕龍回應稱,在過去本澳應對流感大流行、埃博拉病毒病、中東呼吸綜合徵等傳 染病的威脅中,《傳染病防治法》均為相關防疫工作提供了法律基礎並發揮重大作用。特別是在應對新冠疫情期間,衛生局根據特區政府應對疫情的策略及《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制訂各項防疫措施,有效落實和推進各項防疫工作。衛生局將根據傳染病防控經驗,就優化《傳染病防治法》進行全面審視,並會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有序推動修訂工作,以配合未來的防控工作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