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崔世安在《2017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建議明年1月調升公務人員薪俸點,每點由現時81元加至83元,並調升房屋津貼由薪俸點30點路加至40點。
行政長官指出,要「推進政府架構調整,完善公職人員制度」,其中工作包括:實施第二階段的部門職能架構重整規劃;就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開展具體方案的制定工作,並草擬有關法案;進一步優化諮詢組織;推進公職制度的優化;繼續推進領導官員績效評核工作,落實並強化官員問責制度;致力發展電子政務,優化跨部門工作流程,提升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另外,行政會昨(15日)表示,已完成討論《調整房屋津貼的金額》法律草案,建議調升公務員房屋津貼至40點。
行政會表示,為減輕公務人員的住屋負擔,建議調升房屋津貼至薪俸點40點(澳門幣3,240元),調升後的金額約佔個人「住屋及燃料」開支的55%;草案建議自公布翌月之首日起生效。
行政會表示,根據統計局的年度住戶收支調查及消費物價指數推算,估計現時一人家庭「住屋及燃料」開支約為5,980元,按現時公務人員的房屋津貼金額(薪俸點30點,2,430元)計算,約佔相關開支的40.64%。考慮到房屋津貼金額佔相關開支少於50%,故有需要作出調整,減輕公務人員的住屋負擔。
行政會建議,調升房屋津貼至薪俸點40點(澳門幣3,240元、每點81元計),調升後的金額約佔個人「住屋及燃料」開支的54.18%。因調升房屋津貼而增加的政府開支預算約為每月2,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