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閱4月13日市民日報之“ 勿拖特區政府引資招才政策後腿”一文,記起當年澳門掀起了一股移民熱潮,先是購買不動產移民,07年4月4日中止了。其後才推出人才移民、重大投資移民。顧名思義,人才移民是運用移民之人的才華,通過在澳門專業的工作,提高澳門發展的競爭力,這也是鄰埠疫情後首當其衝做的事。所謂重大投資移民,就是以巨大數額的資金,投入澳門的行業(而政府希望是非睹博性和非娛樂性的行業)造就更多澳門人就業改變娛樂單一的經濟格局,豐富澳門的經濟活動,改善澳門的消費模式。想必這應該就是當年政府提出這一政策的原意吧。
既是如此原意,故政府多年來檢查的是投資者是否金額巨大?有否融入澳門居民的經濟生活?造就了多少澳門居民就業?且通過會計師、核數師來釐定以上數據是否真實,這也可見做事的公平公正。
但是近來又聽聞投資者的留澳天數成為了決定因素。當年投資買樓不見有此要求,況且重大投資者。究其本人也不知此法規幾時開始執行,一頭霧水。既無通知,也能續期,卻不能終極。這樣一來,頗為失信,為何不提前通告天下,避免投資者頓失信心。
再看如今澳門,非娛樂性重大投資已成為當今社會之一大需求,若能舊人舊法而不是一刀切,或者繼續准其以非永久身份出入,既可繼續造就澳門人就業,不致撤資,也可予時間以符合法律要求,這才是廣大投資者的佳音。
澳門傢俬建材裝修協會會長 侯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