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司機故意開車撞人,當場被警方控制。 (網絡圖片)
廣州天河區今年1月發生寶馬車衝撞人群事件,導致五人死亡、13人受傷,一時轟動全國。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二(18日)對案件進行一審宣判,22歲司機被依法判處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1月11日晚5時許,被告人溫慶運為發洩個人情緒,在廣州市天河區故意駕車衝撞行人和道路設施,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等嚴重後果。法院認為,被告人溫慶運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故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早前報道,事發地點為萬菱匯廣場與正佳廣場交界處,該地點是廣州人流量最高的路段之一。有網傳影片顯示,涉事車輛在斑馬線處衝撞人群後,曾經停下,隨即調整方向加速衝向另一側人群,並反覆碾壓;多名傷者躺在路邊等候救治。事發後,22 歲司機溫慶運欲逃逸但當場被警方控制;及至今年1月14 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對溫慶運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