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郭善如】特區政府制定《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法案,禁止在公眾地方向未成年人銷售及提供酒精飲料,以防止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立法會今(19)日細則性通過《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法案。
法案訂定酒精濃度在1.2%以上的飲料為「酒精飲料」。有議員認為,本澳應參考鄰近地區,將法案規定酒精濃度下調至0.5%;同時亦質疑法案並沒規管未成年人在私人地方飲酒,若未成年人將飲酒照片上傳至社交平台,法案似乎無法監管,認為政府的法案應該要更加全面。
歐陽瑜於會上回應表示,政府不鼓勵飲酒,法案亦有清晰要求,包括向公眾推廣酒精飲料的危害性,並計劃聯同政府各部門開展親職教育,或在體育活動中加入相關宣傳教育。她續指,上述問題政府難以執行,認為未成年家長及監護人有相關責任。控煙辦將更名為控煙控酒辦,正研由處級變為廳級單位。歐陽瑜表示,上述部門已設24小時舉報熱線,收到投訴會安排跟進巡查。她指,目前控煙辦有73人,日後會師傅需要增聘人手,解決人力需求。
另外,立法會昨日亦細則性審議通過《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法案規定全澳咪錶將全面使用電子支付,下月1日後實施。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未來控煙辦將改名為控煙控酒辦。 (郭善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