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管理綱要法》今起諮詢

為期30日草案擬訂六個目標
15/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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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30日草案擬訂六個目標
為期30日草案擬訂六個目標

法務局已制定《海域管理綱要法》,由今天(15日)開始接受公開諮詢,為期30日。

法務局局長劉德學昨日在記者會表示,法律草擬工作訂下了六個目標,分別是確保特區的海域開發利用符合國家整體利益、完善和填補海域法律法規、實施海洋功能區劃、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完善海域整治修復工作,改善海域水質以及促進特區經濟適度多元和可持續發展。

劉德學稱,《海域管理綱要法》法案與澳門特區社會發展方向和規劃息息相關,亦關係到全體澳門居民,期望透過公開諮詢方式,,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諮詢期由今日至12月14日,為期30日。意見和建議可以親臨遞交或郵寄到法務局,亦可透過電郵info @dsaj.gov.mo或傳真2871 0445發表。

澳門在回歸時,維持原有習慣水域管理範圍不變,直至在去年12月,國務院明確了澳門特區陸域和海域管理範圍,讓澳門特區依法正式管理85平方公里海域,為推動特區各方面持續發展非常重要。特區政府今年5月決定,經法務局協調,與經濟局、旅遊局、海事及水務局及環境保護局共同組成法規草擬小組,進行法案的起草工作,年制定《海域管理綱要法》,全面反映澳門特區對海域使用、管理、保護和發展這四個方面的基本政策。

法務局局長劉德學(左)稱,《海域管理綱要法》由今天開始公開諮詢,為期30日。 (歐陽震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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