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澳門基本法》頒布30周年,特區政府以及社會各界均舉辦多項普法活動,加深社會大眾對基本法的了解以及準確認識“一國兩制”的優越制度。立法會議員、經濟民生聯盟副主席羅彩燕認為國家《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了澳門的憲制基礎和秩序,為澳門經濟發展、社會民生、居民權利等多方面提供了全面的法治保障。在面對如何促進疫後的經濟復蘇、持續平衡社會發展等多個問題上,她認為應善用《基本法》所建立的法治基礎和制度優勢,以保障居民民生福利,為澳門經濟發展尋找新的出路。
羅彩燕指,居民日常所聽到如「依法施政」、「依法治澳」等等耳熟能詳的詞句,講的就是如何貫徹落實《基本法》,嚴格遵守《基本法》條文作為管治依歸,而她作為立法會議員,亦需要嚴格遵守《基本法》所規定的立法程序,以及監督政府施政的職能,更加需要在《基本法》所賦予的保障權利範圍內為居民爭取合法權益。她引用澳門著名《基本法》學者駱偉建教授的觀點:「維護了《基本法》,等如維護了自己的權利和自由」,故此特區政府乃至社會各界都有責任持續推廣《基本法》的普法工作。
她認為,自《基本法》實施以來,不論在國家安全層面、社會經濟、建設發展乃至民生福利保障等方面成績均有目共睹,這些完全有賴於《基本法》得到貫徹落實,縱然面對社會變遷,澳門仍然可以依賴《基本法》所賦予的條件去應對,例如《基本法》第105條政府財政要堅守以「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為原則,方可優先和持續地保障民生福利;而在經濟發展方面,更加要懂得如何善用《基本法》下的制度優勢,例如第110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自由港地位」,並透過善用閑置土地儲備規劃,推出優惠政策招商引資,吸引海內外優質企業進駐澳門,開拓新板塊,增加就業職位,尤其要遵照第114條「鼓勵投資和技術進步,並開發新產業和新市場」,政府必須要持續完善金融法制和營商環境,扶持本地企業發展和生存。她續指,無論在面對人口老化、應對全球經濟不穩、琴澳兩地發展等等重大挑戰下,其實《澳門基本法》早留下了答案和指引,只要社會各界能夠同心攜手擁護《基本法》,相信必定能夠迎來新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