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靜儀提出書面質詢關注代駕服務行業標準和規範。
她表示,據治安警察局資料顯示,2022年本澳錄得交通意外總數為11,169宗,其中涉及酒駕為164人;由於酒駕醉駕威脅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故多年來當局透過宣傳教育和加強截查行動,大力打擊有關違法行為;因此,近年本澳對代駕服務的需求較以往增加。
參考其他地區經驗,同樣會透過提高罰金、監禁或禁止駕駛等方式以杜絕酒駕,因而代駕業務需求大,故不少地區會研究有關代駕服務的規管問題,以避免衍生亂象;例如涉及亂收費或消費爭議、白牌車或違法營業等情況,相關交通安全和車輛損毀責任以及保險等問題。內地於2017年以行業標準的模式推行《代駕經營服務規範》,明晰代駕公司、代駕員、服務管理和流程規範等要求,社會亦不時提出有關立法規範的意見。此外,日本於20年前制訂有關代駕行業的法律,對營運代駕流程、機構和人員等方面作詳細的規定。而即使一些國家未有制訂全國性的法律作規管,亦會有地方立法、出台行業標準和指引等方式以保障雙方的權益。
李靜儀提出的質詢關注三點,第一,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多年前曾表示就代駕執法和安全問題值得研究,會參考周邊國家地區,探討是否有必要立法或建立制度。請問就有關問題的研究進度如何?期間是否曾了解本澳業界運作的模式及所存在的問題?
第二,本澳現時有業界提供代駕服務,居民對服務的需求亦增加;但目前並未有建立規管制度,以明確業務提供者的權責,一旦遇到糾紛、車輛損毀或交通意外等,或難以解決問題及保障服務使用者。當局會否逐步推動有關代駕的行業標準或制訂規範,包括對提供業務的代駕機構和人員的要求、流程、保險以及解決爭議機制等方面?
第三,參考其他地區經驗,儘管未必以立法開展規管工作,但亦會透過向代駕業界發出指引、推動人員培訓或規範契約內容等措施。在本澳未有清晰的專項法律作規範之前,當局會否出台措施以保障雙方權益?(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