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援殘疾人士就業,讓殘疾僱員獲得最基本的工資保障,特區政府於2020年11月1日推出《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行政法規。截至2023年1月底,勞工局共接受了九個季度申請,累計收到申請有178宗,其中169宗申請符合要求獲發津貼,申請人主要從事保安及清潔服務業、製造業、美容業、零售業及社會福利等行業。根據有關規定,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接受前一季度的收入補貼申請,符合資格的殘疾僱員可於2023年4月3日至30日向勞工事務局申請2023年第一季的工作收入補貼。
申請資格及注意事項
凡持有由社會工作局發出有效的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本地僱員,如按月累計工作總時數少於128小時,且當月工作收入少於《僱員的最低工資》規定的每小時最低工資金額32澳門元乘以當月實際提供工作時數而計算的金額;又或符合按月累計工作總時數等於或多於128小時,且當月工作收入少於《僱員的最低工資》規定的每月最低工資金額6,656澳門元,均可作出申請。
符合資格的市民申請有關補貼時,除需遞交由殘疾僱員和僱主填妥並簽署之申請表格外,亦需一併將澳門身份證副本、殘疾評估登記證副本及載有銀行帳號及持有人資料的存摺或月結單版面的副本(僅限首次申請或更新時遞交)等申請所需文件,遞交至勞工事務局。倘殘疾僱員在所申請的季度內,曾轉換僱主或為多於一個僱主工作,則申請表須分別經各僱主填寫及簽署。
市民可於勞工事務局各辦事處、社會工作局各辦事處及社會保障基金索取申請表格,亦可登入勞工事務局《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專題網頁了解計劃詳情及下載表格,並將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遞交至勞工事務局各辦事處。(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