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昨(20)日公布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及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通知,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及國務院各部委,指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在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加掛牌子,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承擔相關職責。
翻查資料顯示,該通知是國務院於上周四(16日)發布,當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公布《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當中提出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並作為黨中央辦事機構。有分析指,這意味著港澳事務以後將會由黨中央直接處理,至於保留國務院港澳辦牌子的做法,即是所謂「一個機構兩個牌子」。
《方案》又指,新設的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基礎上組建,承擔在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依法治港治澳、維護國家安全、保障民生福祉、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等方面的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職責。
《方案》公布當日,行政長官賀一誠代表澳門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堅決擁護和支持。
國務院發布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在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加掛牌子。 (新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