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今(20)日發布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其中包括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在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加掛牌子,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承擔相關職責。
國務院今日向各省市區政府、各部委等部門發布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說明新安排。當中提到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在中央統戰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統戰部承擔相關職責;國新辦在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由中央宣傳部承擔職責。此外,國台辦與中央台辦、國家網信辦與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均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央直屬機構序列。
通知又提到,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加掛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自然資源部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