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15)日審議《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向傳媒轉述稱,委員會對法案內容爭議不大,預料下次會議可簽署意見書。
李靜儀表示,雖然政府維持超出酒精含量1.2%為酒精飲品,但接納委員會意見,將具有特定功能主治,在澳註冊或處方的中成藥排除規管範圍,避免影響正常用藥需要。至於酒精飲料廣告方面,法案定義的酒精飲品廣告需要以中文、葡文和英文標示兩組警示標語。
另外,列席會議的衛生局局長羅奕龍受訪時透露,現有 70多人的控煙辦職能將做調整,將透過內部調配和適當增加人手來執法。他又稱,法案主要針對未成年人,售賣和陳列要求均與控煙不同,需要清晰標示和區分售賣超出 1.2%酒精含量的飲料區域,並需要有措施確保未成年人不能買到酒。
羅奕龍又指,新冠疫情有所緩和但不代表已過去,市民自然感染後,經過三至六個月後身體免疫力會下降,或出現新變種病毒等,預期未來會偶爾會出現周期性感染高峰。
《 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法案的討論已接近尾聲。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