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公報》今(15)日刊登連串人事任免,當中包括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科技創新業務企業評審委員會成員,以及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成員等。
第4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張少雄及盧瑞祥為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常設成員,自2023年4月3日起,為期一年。
第42/202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委任李煜輝代表海關擔任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代譚燕雯,直至被替代成員餘下的任期屆滿。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第43/202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一、續任下列人士為科技創新業務企業評審委員會成員,任期兩年:(一)鍾聖心,財政局副局長,並由其任主席,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法定代任人代任;(二)謝永強,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代表,代任人為陳祖榮;(三)唐嘉樂,科技範疇的學術界人士,代任人為姜志宏。
二、委任下列人士為科技創新業務企業評審委員會成員,任期兩年:(一)林濤,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代表,代任人為區志煒;(二)崔世平,科技範疇的工商界人士,代任人為李志健;(三)梁炎華,科技範疇的工商界人士,代任人為黃焯華;(四)王春明,科技範疇的學術界人士,代任人為顏至宏。
本批示自2023年4月1日起產生效力。
第13/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下列人士為2023年度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成員:(一)協調員潘永權;(二)助理協調員劉楚遠、林蓮嬌;(三)秘書長李詩靈;(四)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王世平;(五)旅遊局代表文綺華、程衛東;(六)文化發展基金代表陳家耀;(七)衛生局代表陳惟蒨;(八)新聞局代表趙思雅;(九)警察總局代表梁文照;(十)海關代表布家明;(十一)消防局代表李龍傑;(十二)公共建設局代表吳洪;(十三)交通事務局代表曾祥軒;(十四)市政署代表梁振榮;(十五)中國——澳門汽車總會代表鍾國榮。
委任以下對澳門旅遊及體育有卓越貢獻的社會人士為二零二三年度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成員:(一)盧景昭;(二)陳澤武;(三)覃伯德;(四)何偉權;(五)鄭炳弟;(六)周曉彤。
任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