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紐約灣區經驗推動大灣區發展

劉藝良提四建議完善城市合作機制
13/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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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藝良提四建議完善城市合作機制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劉藝良提出《關於完善粵港澳大灣區城市間合作機制建設建議》,當中舉紐約灣區為例提出四項建議,包括創新和完善灣區規劃、協調與合作機制、提升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平、提高各城市間協調能力、發揮民間組織作用等。

劉藝良指出,紐約灣區跨越了三個州(紐約州、新澤西州、康涅狄格州),超過2,000萬人口,是美國人口最多的大都會區域,在三種不同的法律體系內運作,涉及眾多分層的地方轄區和超過1,500個各個層級的政府,對跨州的區域治理帶來極大挑戰,同時帶來治理效率、公平等問題。

他參考紐約經驗提出四方面的建議。第一是創新和完善灣區的規劃、協調和合作機制。建議粵港澳大灣區成立相關的政府組織或非政府組織,如粵港澳大灣區港口聯盟、機場聯盟等,這些組織有利於作為大灣區發展的推動者,避免不同地區的同質化競爭,並推動合作共贏及壯大市場規模。

第二是加快提升大灣區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水平。建議進一步加強對大灣區範圍內的港口、碼頭、高速公路等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為便利貨物和資本集散、市場拓展的空間載體和產業中樞。

第三是提高灣區各城市政府間的協調能力。劉藝良指,紐約灣區的三州合作機制模式創新值得粵港澳大灣區借鑑。紐約灣區具有實體性的共同機構,又有立足於現有政府機構的政策協調;既有三州政府的協定,而協定又經州議會的批准。建議大灣區考慮除了中央層面的領導機構和粵港澳三地的政府間合作機制外,可考慮逐步創立大灣區內實體性的共同機構,協調有關領域發展。

最後是充分發揮民間組織在灣區公共產品供給中的作用。劉藝良稱,紐約灣區成功的經驗,是以激發社會活力為導向,充分發揮民間組織在社會治理和提供公共產品中的作用,將一些政府的服務功能讓渡給民間機構去做,比如成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諮詢委員會,或專門的灣區發展研究機構,更加重視民間智庫的作用等。

劉藝良建議參考紐約灣區經驗,加強城市間合作機制的建設。 (受訪者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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