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區錦新昨日在議程前發言中表示,政府容許東望洋斜巷超高樓項目保留已建成的81.32米高度等同破壞世遺;政府應嚴格遵守燈塔周邊限高批示,督促發展商按相關批示的高度復工。
他指出,東望洋斜巷項目所座落的土地則規定,只能建52.5米高的樓宇 。按照合約精神 , 當局之前已批准了這地段興建126米高的建築物 ,之後因為保護東望洋山而批示限高52.5米高 ,政府應為此而向發展商作出賠償。他認為,法治社會最好的處理方式,以司法訴訟 妥善解決此一問題。
他批評發展商在相關批示法規生效後,並未遵守批示的52.5米高的規定,反而是乘政府反應遲鈍而瘋狂加快興建,直至政府叫停時已建至81米高度,事實上此高度是一個違法行為下的產物,政府應臨崖勒馬,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堅決反對任何有機會威脅或破壞世遺的舉措。
東望洋斜巷建築項目,被批評破壞世遺景點。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