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網站近日發布新政,宣布自4月1日起,159項省級行政職權將調整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及其工作機構實施。
新政策明確,調整由深合區執行委員會及其工作機構實施的159項省級行政職權,涉及17個省直部門,其中委託實施153項,下放實施六項。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國家鼓勵發展的外資技術改造項目確認書核發或審核、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法律職業資格認定、對港澳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的年度檢驗、港澳法律顧問證年度註冊、導遊證核發、港澳台高層次人才認定等,涉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確認等多個類別,賦予了深合區更大的發展改革自主權。
據悉,新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廣東省有關部門應當與深合區執行委員會及其工作機構完成調整職權的交接工作。
廣東省政府宣布下放159項省級行政職權,最大限度賦予深合區改革發展自主權。(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