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27)日舉行全體會議,會上細則性通過《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將於今年11月生效。法律明確規範建築工地和工程地點內包括承造商、分判商、安全管理人員及參輿施工的工作人員等,同時大幅調升違法處罰金,並按地盤規模設置相應的安全管理人。
多位議員關注安全人員的專職性,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表示,當局掌握每個地盤工人數量,每年平均有三次大巡查,今年初累計有819名安全主任、安全督導員470人,顯示好多地盤已聘請較多安全人員,意外率有降低。他強調,法案要求設置的安全管理人員數量乃最低標準,不妨礙承造商按實際需要聘用更多安全管理人員。
勞工局稱,違反現行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的個案數量由2021年的九宗下降至去年的一宗,而工程事故導致人員死亡的個數由前年的八宗下降至去年的四宗,工程事故導致人員長期失去工作能力由前年的42宗回落至去年的16宗,可見勞工局及地盤已採取不同措施減低工程意外的發生。(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