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合議庭宣布,賈李涉貪案將於3月31日上午9時30分宣判。(資料圖片)
工務局兩名前局長李燦烽、賈利安及多名地產商人涉貪賄案,控辯雙方昨 (23)日完成結案陳詞,多名被告代表律師均表示指控缺乏證據,當事人否認控罪。首被告李燦烽更是多番強調自己是按指示工作,卻成為「替罪羔羊」,形容是「政治迫害」。初級法院合議庭宣布,案件於3月31日上午9時30分宣判。
李燦烽作最後陳述時首先談到疊石塘山建築項目,他指,當時工務局只是執行時任行政長官指示,過程中沒有影響同事技術決定及觀點,無作任何批示,圖則最終亦無被批准、核准。他認為,當年項目引起社會爭議是政治事件,他自己卻成為被告,形容被「政治迫害」。
至於名門世家項目,他表示,該項目歷經過去三屆政府、時任特首及司長處理,他只處理最後的驗樓、收則環節,認為整件事前前後後十多年,最後只找到他當替罪羔羊。
反駁檢方詆毀司長及行政長官
談及氹北兩幅地皮合併,李燦烽指,合併是因應條件變化、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決定,過程中所有同事依法依規去做,最後竟變成他誤導司長及行政長官,又認為檢方所提出的「誤導」說法,是對司長、行政長官能力的直接詆毀。
至於涉及主教山別墅一案,李燦烽指檢方為了網羅多罪,將技術員提出種種疑問,未經最後論證、求證,卻在多重假設下作出控訴,認為未必一定準確,需要進一步求證,
李燦烽強調,上述幾個項目他沒有建議「多批一呎地、多批一呎樓」,只是認識案中數名被告,卻「變成原罪、變成被告」,並多次強調不明白為何會被告「黑社會」,認為完全是「捏造」,沒有實質證據。
律師指賈利安與妻子有名無實
除李燦烽外, 昨日出庭的蕭德雄、關偉霖、吳立勝、史鐵生、潘暖荷、劉寶芳、梁嘉儀、黃其俊均有作最後陳述。有辯方律師表示,案中第12被告賈利安與妻子、即第13被告李惠清的關係一直不和,有名無實,否認李惠清協助賈利安收受商人提供的不法利益。辯方又稱,廉署將涉案的38個物業逐一分析,只有四個物業懷疑涉及不法所得,其餘34個不動產,廉署未有發現不法利益。
合議庭宣布,案件於3月31日上午9時30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