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律制度生效已超過兩年,勞工局表示檢討工作正在進行中。(林嘉欣攝)
議員林倫偉表示, 目前最低工資制度很難做到兩年檢討一次。 (資料圖片)
本澳自2020年11月1日實施《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至今已超過兩年,按照規定,最低工資金額滿兩年須作檢討,不過勞工局表示,需待收集檢討所需數據資料後,才會編製檢討報告。然而,作為推動僱員薪酬向上流動的最低工資制度,從2016年開始實施的《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起計,七年來實際上僅調整過一次,基本薪資與鄰近地區如香港、台灣相比已遠遠落後。【本報記者林嘉欣報道】
最低工資制度是僱員的根本保障,也是調節整體僱員薪資、推動經濟增長的有效方式。香港政府將於今年5月1日起上調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至每小時40元港幣(約澳門幣41元);台灣當局則於今年1月1日起,將最低時薪上調至176元台幣(約澳門幣46.7元), 最低月薪則調升至26,400元(約澳門幣7,009元)。澳門的物價並不比香港更低,甚至比台灣高出不少,最低時薪卻仍是32 元,遠低於港台兩地。
根據2020年生效的《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僱員最低工資金額須每兩年檢討,並可按經濟發展情況調整有關金額。現行最低工資已生效兩年,勞工局局長黃志雄回覆議員林倫偉書面質詢時表示,正就最低工資於實施情況開展首次檢討工作。由於數據參考期與數據對外公布日期之間存有一定時間差距,故待收集檢討所需的數據資料後。勞工局將結合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分析,並編製檢討報告。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早前表示,爭取在今年6月前完成最低工資檢討報告。
商界:應給中小企「唞啖氣」
澳門經濟正邁向復蘇,對於最低工資議題,澳門中區南區工商聯會會長李卓君受訪時表示,現時探討最低工資金額對資方來說壓力較大,疫情三年,本澳中小微企都是苦苦堅持,目前生意剛剛稍微有一些好轉,還沒有回復盈利的時候,突然探討最低工資的話,認為並非合適時段,應該要給予中小企「唞啖氣」再慢慢探討,才是實際做法。
他指,若上調最低工資金額後,新聘用員工較舊員工工資更高,那麼舊員工如何服氣?直言「邊個肯同你打工」。現時中小企壓力很大,雖生意有所好轉,惟許多店舖不敢加價,希望在這段時間盡量做更多生意,從而彌補三年慘況,況且有部分中小企還在償還銀行借貸等。此外,政府之前亦推出大量措施希望保住中小企「生命」,若探討最低工資金額上調的話,會扼殺其生存空間,這是不理智的。
林倫偉:每兩年檢討難做到
在檢討制度方面,香港自2011年以來已六次檢討最低工資;台灣則是從2016年開始每年都會檢討。立法議員林倫偉表示,根據法律,最低工資金額須於法律生效後,每兩年進行一次檢討,勞工局依法辦事,兩年才開始調查研究,時長快則大半年,慢則可能一年之久。他認為,相關研究不應等待兩年,例如今年完成討論後,不管結果如何,應緊接著開展下一輪調查。這樣對勞資雙方來說都有好處,讓信息更加真實。又指現時探討時長達兩年九個月甚至三年,這樣永遠都不能做到兩年一個周期。
對於勞工事務局的回覆,林倫偉認為等於是未有定案,最低工資是否上調需經過討論,認同有關調整需視乎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等各方面數據。他又指,現時真正觸碰最低工資「底線」的都是清潔和保安等工種,他舉例,有酒樓侍應最低工資時薪已超過32元,所以有酒樓老闆同意增加最低工資,因為對他們來說,增加最低工資並未觸及有關行業的最低工資。不認為調升最低工資會增加企業經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