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被丈夫潑硫酸後,導致毀容、雙眼和雙耳燒傷。(網絡圖片)
浙江開化縣一名31歲張姓女子因不同意生二胎的要求而遭丈夫家暴,向當地法院起訴離婚後,又遭丈夫潑硫酸,導致毀容、雙眼和雙耳燒傷,康復後一隻耳朵聽力下降。丈夫事後僅被警方行政拘留十日並罰款400元人民幣。事件近日曝光後引起輿論質疑處罰太輕,警方回應稱行政處罰只是第一步,將根據張女傷勢鑑定結果,追究疑犯法律責任。
極目新聞報道,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顯示,張女身上多處濃硫酸燒傷11%,二度到三度;雙眼燒傷;雙耳燒傷。針對外界質疑對涉嫌潑硫酸的徐男處罰太輕,警方回應稱行政處罰只是第一步,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規定,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鑑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後鑑定,屆時將按照張女傷勢鑑定結果,追究疑犯法律責任。
徐男稱,他目前已同意離婚,對潑硫酸行為感到後悔,將盡力承擔妻子的治療費用,若妻子傷情鑑定後涉及刑責,自己不會逃避責任。張女則表示,自己已身心受創,傷好後將考慮換個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