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開化縣一名31歲張姓女子因不同意生二胎的要求而遭丈夫家暴,向當地法院起訴離婚後,又遭丈夫潑硫酸,導致毀容、雙眼和雙耳燒傷,康復後一隻耳朵聽力下降。丈夫事後僅被警方行政拘留十日並罰款400元人民幣。事件近日曝光後引起輿論質疑處罰太輕,警方回應稱行政處罰只是第一步,將根據張女傷勢鑑定結果,追究疑犯法律責任。
極目新聞報道,張女去年6月拒絕丈夫要生第二胎的要求,雙方發生爭執,期間丈夫拿菜刀威脅,她擔心日後再次被家暴,因而提離婚,但丈夫不同意。於是,她在2022年6月底聘請律師向法院訴請離婚,但因訴訟費繳納不成功等原因,未能如期開庭。時隔半年,張女今年1月再次提離婚,丈夫來電告知要回來當面談,結果竟在洗手間朝她臉部和頭部潑硫酸。
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顯示,張女身上多處濃硫酸燒傷11%,二度到三度;雙眼燒傷;雙耳燒傷。涉嫌潑硫酸的徐男遭開化縣公安局以故意傷害的違法行為,處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400元人民幣。事件近日曝光後引起網絡質疑處罰太輕,警方回應稱行政處罰只是第一步,由於張女尚在治療康復中,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規定,將在90天後,按照張女傷勢鑑定結果,追究疑犯法律責任。
徐男稱,他目前已同意離婚,對潑硫酸行為感到後悔,將盡力承擔妻子的治療費用,若妻子傷情鑑定後涉及刑責,自己不會逃避責任。張女則表示,被潑硫酸讓自己身心受傷,傷好後將考慮換個城市生活。(編輯部)